
近日,安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高某某报案,称被其对象诈骗15万元。经民警依法调查核实,高某某所述内容纯属虚构,其谎报警情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。
经查,高某某为男性,35岁,系安泽县本地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安泽县公安局于1月15日依法对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。
警方提醒:110报警电话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服务资源,虚假报警不仅挤占有限的警力,更会延误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获得帮助。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谎报警情等违法行为。请广大市民依法、文明、理性使用报警渠道,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。(张智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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